2016-08-19
处方药零售风口已至,迎风飞扬还需打破哪些壁垒?

编辑说:这边,广西柳州试点社会药店承接医院处方引发社会广泛关注;那边,浙江整治医院自办药店释放出处方外流信号。近日的药店圈看似好消息不断,但想要真正解决医药分开的问题,显然不是那么简单

来源:21世纪药店报   2016-08-11 09:19处方药

近日,浙江省卫计委下发《关于加强公立医院自办药店管理工作的通知》,正式将公立医院药房降低“药占比”列入行政文件中。该通知不仅正式要求公立医院明确管理职责、加强财务监督,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“监管药事服务”,“凡本医院提供的中标目录内药品处方,在自办药店购药,列入本医院‘药占比’考核。”

浙江整治医院自办药店释放出了处方外流的信号,加上近日广西柳州市桂中大药房试点承接医院处方的新闻,一时间,一石激起千层浪,药店人士纷纷表示看到了零售药店承接医院处方的曙光,但也有部分人仍心存质疑,“即使药店拿到了处方单,这些药在社会药店就能买到么?”“零售药店真的有这份实力切分处方药市场‘蛋糕’么?

处方外流,曙光在柳州升起

众所周知,公立医院自办药店非常普遍。在新医改规定2017年公立医院药占比降至30%以内的政策下,公立医院不得不考虑将医院处方药品分流至药店。而自办药店属于医院管理控制范围内,所谓“肥水不流外人田”,因此,自办药店成为医院分流的首选。即便政策早已鼓励医院处方外流,但社会药店依旧难以分羹这千亿级的处方药市场。

广东省医药零售行业协会副会长刘桂春曾公开表示,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,医院保留处方的动力虽然减弱,但还是存在各种复杂利益,所以,处方外流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,最多只能做到“半外流”。同时他认为,在处方药半外流的情况下,比较可能实施的方式就是医院与部分药店合作,开展医院药房托管,或者直接与社会药房建立点对点合作。

而就在日前,广西柳州市5大医院正式与桂中大药房完成对接,通过分级诊疗平台,实现在医院开处方到社会药店取药。目前,口服类用药成为首批试点品类。柳州市参加新农合的参保人员,在新农合定点医院看病后,可自愿选择在本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取药或凭处方(含电子处方)到承担门诊药事服务的新农合定点药店取药。

柳州的院外处方销售落地政策被不少行业人士视为希望,有了试点,就有经验可循,社会药店似乎已经触碰到了处方药销售的巨大“蛋糕”。

别高兴太早,药店要解决的问题还很多

尽管政策风向示好,社会药店就将迎来处方药销售的重大利好么?

“处方外流是必然趋势,但即使是在医院药房也被控制药占比的今天,零售药店仍不可能等来‘春天’。药店想要与处方市场真正对接,路还很长。”北京德兴隆医药管理咨询公司首席顾问高普才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。

资深医药行业人士点苍鹤表示,“药店一直有意愿承接处方药市场,但药店和医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药品供应渠道,很多药品是医院招标采购的,在零售市场并不流通。实际情况是,患者拿着处方去外面的药店却根本买不到药。这才是问题的症结所在。”

淮安广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华林也明确表示,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,虽然广济连锁的处方药销售情况很好,但一直得不到药企的供货支持。

事实上,在药店处方药销售问题上,药企和药店虽然有显著共识,但分歧同样明显。其关键就在于利润问题。一方面,处方药产品销量好,能为药店引来客流,但另一方面,这类产品的毛利率极低,甚至因为零差率的影响而不得不亏本销售,因此,药店在与处方药企业合作时,往往会要求合理利润空间。

“归根结底,处方外流应该是一个协作模式,在这一模式中,医院、药企、药店与消费者处于同一个闭环内,应相互打通,通力合作。但是目前,医院信息不共享、药企不支持、药店不专业、消费者不信任等,任何一个环节掉了链子,这个闭环都无法完成。”某连锁高管向记者总结道。

药店对接处方药市场,提升专业力仍是关键

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总经理李从选认为,处方外流的最大问题不是处方无法流出,而是药店是否足够专业,让药企和患者都能够产生信任度的问题。处方外流是大势所趋,即使现在有部分新特药因为一开始就走医院渠道,因此不愿意对药店放开,但是随着医药分开的推进,药企必须重新审视并关注零售药店渠道。

“当然,这一切的前提是,零售药店渠道证明其对于处方药企的足够价值。”李从选指出,处方药销售对药店提出了更高要求的专业水准。“执业药师的作用将变得更为关键,不仅要熟练掌握处方药的毒副作用,为患者做出正确的用药指导,更要成为患者的综合健康指导专家。”

“很多药店出于对高毛和阶段性利润的追求,由此蒙蔽了长远规划的眼光。老百姓大药房借助互联网医院寻找接入处方药的机会,就是前瞻性企业应该做的尝试。”高普才建议,药店可以借由慢病管理这一抓手与接口进行专业化建设。例如,九洲医药连锁已经尝试了一年的慢病管理服务,接受慢病管理服务的顾客平均客单价已经超过300元,而普通会员客单价为100元。

此外,国家食药监管总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顾问康震还指出,处方外流不是依靠试点就可以完成的,这种做法往往流于形式。它需要配套信息系统和一套系统的服务作为支撑,医院的患者信息必须得到共享,因此,连锁与医疗的信息系统对接是关键,加上配套的政策法规才能实现真正的处方外流。

“业内已达成共识,只有药店与医院首先在同一信息平台上(包括患者处方、药物、审方、医保支付等)分享相关信息,真正意义上的大范围、大比例的医药分开才可能实现。” 医药行业资深专家代航补充道。

代航预计,在鼓励医院处方外流的实质性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后,药店行业才有望迎来重大利好。不过,这场处方外流的盛宴,并非所有药店都能入席分享:1)专业类型店将是最大受益者,尤其是医院商圈内的专业类型店;2)政策措施得力、真抓实干的地区,药店受益期会提前,受益面会较大;3)有根基有准备的药店将率先受益。